首頁 > 百科知識 > 簡述報告和請示的區(qū)別
發(fā)布時間:2025-09-29 07:53:01 瀏覽次數(shù):5
區(qū)別主要有四個方面:
1. 目的和作用不同:請示的目的是為了得到上級機關的審核、批準,必須要求上級機關及時給予批復;而報告的目的是為了讓上級機關了解掌握情況,或者提出意見、建議,一般無需上級機關批準。
2. 寫作時間不同:請示必須事前行文,切不可“先斬后奏”;而報告可以在事前、事中、事后行文。
3. 內(nèi)容要求不同:請示要求是“一事一文,一事一報”,而報告則可以“一事一報”,也可以“多事一報”,沒有具體的限制。
4. 篇幅不同:請示件一般比較簡明扼要,將請示事項、事由說清楚;而報告往往篇幅比較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