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布時間:2025-09-29 13:50:49 瀏覽次數(shù):1
梅汝璈是著名法學家,東京審判法官之一。
梅汝璈(1904年11月7日—1973年4月23日),字亞軒,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譜區(qū)人,律師、法學家。1946年曾代表中國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(zhàn)后審判日本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,參與了舉世聞名的東京審判,對第一批28名日本甲級戰(zhàn)犯的定罪量刑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貢獻。
梅汝璈1904年出生在南昌青云譜朱姑橋梅村。1916年至1924年之間在清華學校學習,1924年考取公費赴美留學項目,入讀斯坦福大學,1926年獲得文學士學位,進入芝加哥大學法學院學習,1928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;1929年歸國后曾任教多所大學,曾任行政院院長宋子文、外交部部長王世杰的助手。
1946年,并于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任中國代表法官,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(zhàn)后之審判日本對亞太地區(qū)引發(fā)大規(guī)模戰(zhàn)爭和傷害所應負之責任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歷任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案委員會委員、全國政協(xié)委員,1973年在北京逝世,終年68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