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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高院全稱

時間:2025-02-05 15:41:49 瀏覽量:

答:省高院的全稱:是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。在法院系統(tǒng)中,有不同的稱謂:

第一是國家層面的最高人民法院,第二是省級的高級人民法院,計劃單列市、地級市的中級人民法院列為第三種,縣級市以及各縣為第四級,也就是某縣人民法院。法院是國家的法制建設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專業(yè)部門。

省高院的全稱為省高級人民法院。全國有四級法院,是縣市區(qū)基層人民法院,地市級為中級人民法院,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為高級人民法院,全國為最高人民法院。

省高級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省自治區(qū)直轄市一級審判機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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