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布時間:2025-10-25 17:11:01 瀏覽次數(shù):0
1、居住證是中國一些城市借鑒發(fā)達國家“綠卡”制度進行的積極嘗試,為中國制定技術***辦法,最終形成中國國家“綠卡”制度積累了有益經(jīng)驗。目前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青島等城市為引進人才,都相繼出臺了工作居住證制度。持有居住證者,在工作、生活等方面可享受當?shù)鼐用竦拇觥?/p>
2、居住證的作用是:
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(yè),參加社會保險,繳存、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。
根據(jù)《居住證暫行條例》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***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:
(1)義務教育。
(2)基本公共就業(yè)服務。
(3)基本公共衛(wèi)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。
(4)公共文化體育服務。
(5)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。
(6)國家規(guī)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。
(7)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辦理出入境證件。
(8)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換領、補領居民身份證。
(9)機動車登記。
(10)申領機動車駕駛證。
(11)報名參加職業(yè)資格考試、申請授予職業(yè)資格。
(12)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。
(13)國家規(guī)定的其他便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