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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情況下,全國人口普查每十年進行一次。根據(jù)《全國人口普查條例》中第八條的規(guī)定,人口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,尾數(shù)逢0的年份為普查年度,標準時點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時。
我國歷次人口普查時間:
全國人口普查*次1953年、第二次1964年、第三次1982年、第四次1990年、第五次2000年、第六次2010年、第七次2020年。
1、*次全國人口普查:1953年
1953年6月30日24時,全國人口為601938035人,其中直接調(diào)查的人口為574205940人,用其他辦法間接調(diào)查到的人口為27732095人。
2、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:1964年
1964年6月30日24時,全國人口為720370269人,28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為694581759人(不包括臺灣省人口、港澳同胞和國外華僑)。
3、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:1982年
1982年7月1日零時,全國人口為1031882511人,其中**29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(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門、馬祖等島嶼)的人口和現(xiàn)役軍人共1008175288人。
4、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:1990年
全國人口為1160017381人。**30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(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門、馬祖等島嶼,下同)和現(xiàn)役軍人的人口共1133682501人
5、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:2001年
2000年11月1日全國人口為129533萬人,其中**31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(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門、馬祖等島嶼)和現(xiàn)役軍人共126583萬人。
6、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:
2010年11月1日零時,全國總?cè)丝跒?,339,724,852人。
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將于2020年11月1日零時開展。
1、2019年11月,經(jīng)***總理簽批,國務院印發(fā)《關(guān)于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》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統(tǒng)計法》和《全國人口普查條例》規(guī)定,國務院決定于2020年11月1日零時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。
2、人口普查的對象是: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nèi)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,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nèi)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。
3、人口普查主要調(diào)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,內(nèi)容包括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民族、國籍、受教育程度、行業(yè)、職業(yè)、遷移流動、社會保障、婚姻、生育、死亡、住房情況等。
很多居民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,導致沒有上戶口。那么人口普查可以上戶口嗎?
1、人口普查和上戶口是兩件事情,上戶口需要持相關(guān)材料到派出所辦理。
2、人口普查是在特定時期內(nèi),本轄區(qū)范圍內(nèi)的人口總數(shù),注重的是統(tǒng)計功能,并不具有申報戶口(落戶)的功能。所以當事人申報(補錄)戶口的,應當另行辦理。
3、根據(jù)《全國人口普查條例》中第二十四條的規(guī)定:人口普查對象應當按時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資料,如實回答相關(guān)問題,不得隱瞞有關(guān)情況,不得提供虛假信息,不得拒絕或者阻礙人口普查工作。
根據(jù)第三十六條的規(guī)定:人口普查對象拒絕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資料,或者提供不真實、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資料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***統(tǒng)計機構(gòu)責令改正,予以批評教育。
人口普查對象阻礙普查機構(gòu)和普查人員依法開展人口普查工作,構(gòu)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由公安機關(guān)依法給予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