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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鞭炮是中華民族的一個傳統(tǒng)習俗,當午夜交正子時,新年鐘聲敲響,整個中華大地上空,爆竹聲震響天宇。在這“歲之元、月之元、時之元”的“三元”時刻,有的地方還在庭院里壘“旺火”,以示旺氣通天,興隆繁盛。在熊熊燃燒的旺火周圍,孩子們放鞭炮,歡樂地活蹦亂跳,這時,屋內是通明的燈火,庭前是燦爛的火花,屋外是震天的響聲,把除夕的熱鬧氣氛推向了最高潮。這也讓我們想起了一個個歷史故事,熱鬧非凡。
放鞭炮這個習俗在我國已有2500多年的歷史了。《荊楚歲時記》曾經這樣記載,正月初一,雞叫頭一遍時,大家就紛紛起床,在自家院子里放爆竹,來逐退瘟神惡鬼。
當時沒有***和紙張,人們便用火燒竹子,使之爆裂發(fā)聲,以驅逐瘟神。這當然是迷信,但卻反映了古代勞動人民渴求安泰的美好愿望。
到了唐朝,鞭炮又被人們稱為“爆竿”,大概是將一根較長的竹竿逐節(jié)燃燒,連續(xù)發(fā)出爆破聲。南昌詩人來鵠的《早春》詩句:“新歷才將半紙開,小亭猶聚爆竿灰。”這寫的就是當時春節(jié)燃燒竹竿的情景。
后來,煉丹家經過不斷的化學試驗,發(fā)現(xiàn)硝石、硫黃和木炭合在一起能引起燃燒和爆炸,于是發(fā)明了***。有人將***裝在竹筒里燃放,聲音更大,從而代替了用火燒竹子的古***俗。北宋時,民間已經出現(xiàn)了用卷紙裹著***的燃放物,還有單響和雙響的區(qū)別,改名“炮仗”,后又改為“鞭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