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婚姻法更改了哪些內容

發(fā)布時間:2025-10-28 16:30:01 瀏覽次數:0

不知道屏幕前的小伙伴們對于婚姻法有多少了解呢,其實不光是結婚的新人們需要了解,對于我們來說,學習婚姻法的過程,也是學習歷史的一部分,因為婚姻法到現(xiàn)在已經做了很多改變?;橐龇ǖ恼Q生可以說是***、包辦婚姻等封建思想的破除,那么到了現(xiàn)在,婚姻法又有哪些改變呢?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2021婚姻法更改了哪些內容,一起學習一下吧。

一、2021婚姻法更改了哪些內容

1、增設30天離婚冷靜期。

2、《離婚協(xié)議》應寫清楚“夫妻債務如何處理”事項。

3、增加離婚法定條件: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,雙方又分居滿一年”。

5、增加明確婚姻關系解除的時間點。
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: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,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。
前款規(guī)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,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(fā)給離婚證;未申請的,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。

二、2021年的婚姻法是怎么樣的

1、離婚冷靜期,申請離婚后30天內可以反悔,到期后還有30天,有一方不去領離婚證,當做撤回離婚申請。兩者相加共60天。離婚會變得非常困難,明年1月1日實施。

2、婚姻隱瞞重大疾病,可以撤銷婚姻?;橐龀蜂N后,當做從未有過婚姻關系。

3、居住權,是設立一個物權。一旦房屋的居住權在房管局登記了,就算成立,沒有登記則不成立。買房一定要查冊,看房屋有沒有被設置了居住權。因為,新房東也不能趕走居住權人。

4、婚姻中付出家務勞動較多、照顧小孩老人較多的一方,在離婚時可以要求一筆補償款。至于標準,目前需要法院指導案例和后續(xù)司法解釋跟進。

三、婚姻法什么時候修改

我國的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以來,只在2001年4月28日進行過一次修改,至今沒有再修改過。在此期間,最高人民法院先后發(fā)布了三個婚姻法解釋。另外,從2021年1月1日起,《婚姻法》及其相關解釋將被廢止,新的《民法典》將生效,其中第五編規(guī)定了婚姻家庭的相關法律內容。

法律依據:

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六十條

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(yǎng)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》同時廢止。

好了朋友們。

2021最新版婚姻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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